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阜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各项指标的调整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调整完善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合理调整各类用地结构
1.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将“十三五”期间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以及环保、民生建设项目纳入规划,优先安排社会民生、脱贫攻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重点扶持的产业项目和民间资本投资项目用地,支持各产业园区做大做强。
2.切实优化县城用地布局。优化县城用地空间布局,合理安排城镇用地规模,促进串联式、组团式、卫星城式发展。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要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要向开发区、新区、县城和重点镇倾斜。
3.统筹调整城乡用地布局。根据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和扶贫攻坚的要求,对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进行科学规划、合理调整。一是对原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撤并村庄、村镇体系规划已经做出调整的,撤并村庄和建新安置区布局应做相应调整;二是落实好易地扶贫搬迁和灾后重建用地的规模和布局,凡纳入扶贫攻坚搬迁规划和灾后重建规划的村庄,已经确定安置区具体位置、规模的,可以将搬迁村庄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到安置区;三是建设用地规模要向城镇、开发区和集镇、中心村集中,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4.合理扩大生态用地空间。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将“十三五”期间生态建设任务、范围在规划调整完善中落实到位。
5.合理确定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规划指标。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连续变更到2014年的现状规模(以下简称“二调变更成果”)为基础,充分考虑生态退耕等因素,合理调整园地、林地等农用地规模与布局。
(二)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1.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以“二调变更成果”的现状耕地为基础,以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确定的耕地面积为依据,充分考虑生态退耕、已纳入占补平衡储备库的耕地以及建设占用耕地等因素,合理调整规划期末的耕地布局。
2.优化调整基本农田面积和布局。协同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在已有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的基础上,按照优进劣出、提升质量、优化布局的原则,把城镇周边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定量、定质、定位划定补齐,落实到地块图斑。新划入的基本农田必须是耕地,零星分散、规模较小、不适宜耕作、质量较差的耕地不得划入基本农田。对需要生态退耕的基本农田以及不符合划定要求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其他农用地和严重损毁无法复垦的基本农田,也应当在永久基本农田中划出。
(三)统筹推进“三线”划定和“多规合一”
1.优化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在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的基础上,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充分运用永久基本农田边界、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以及线形基础设施、自然地物边界,综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内的区域尽量保持完整性,基本农田之间零星分布、面积较小的农用地、未利用地以及建设用地一并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内。红线内的零星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应当逐步整理为基本农田。规划期内不能实施整理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不得扩大规模。除交通、水利、能源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及规划安排的建设用地区域,红线内不得安排新的建设用地项目。
2.联合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积极配合住建部门、环保部门,协同推进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市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确保“三线”衔接,实现“多规合一”。
二、严把成果质量关,同步推进规划数据库建设
严格按照《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6〕1799号)要求进行数据库更新。切实加强规划调整完善成果质量管控,积极推进规划数据库建设,严把质量关口,确保规划文本、图、表、数据的一致性及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正确。数据库文件、格式、组织结构等符合国家标准,数据库中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等各项数据符合要求,县级中心城区、县与乡,数据库与图纸,数据库中基本农田与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中基本农田图层数据,以及数据库内各图层之间必须衔接一致,不得出现冲突和矛盾。数据库建设要与规划调整完善同步进行,并作为调整完善的主要成果一同上报审查报批。调整完善工作完成后,县国土资源局将依据规划数据库成果开展建设用地预审、规划审查、土地执法监察等工作。
三、确保按时完成调整完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组建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专门班子,确保人员和经费到位,依规确定技术承担单位,扎实做好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各项任务。
(二)上下衔接推进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上级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确定的规模及布局优化原则,自上而下,上下联动,互相衔接,确保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如期完成。按照要求,阜南县的县级及县政府驻地镇规划调整完善方案要于2017年4月份报省政府审批,乡镇规划调整完善方案要于2017年5月份报市政府审批。规划报批备案所需材料及调整完善方案编写提纲参照《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6〕125号)文件的附件内容。
为不影响重点建设项目落地,可经市政府报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在保证落实上级规划调整完善方案下达的约束性指标前提下,先行批准部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规划底图
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以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数据库增加2014年土地变更调查图层,底图不变。
(二)报批工作
报批材料包括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和数据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是主体文件,必须严格按照程序编制和报批。规划数据库需按照国土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标准制作,规划调整完善方案批准前,规划数据库同步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验收。
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完成后,原则上不再进行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的审批工作。
阜南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