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网上国际投资促进平台 致力于中国投资促进事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产业
关于印发阜南县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0    来源:阜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公管局、阜阳银保监分局阜南监管组:

  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阜南县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7日

  阜南县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要求,根据《阜阳市推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结合阜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贯彻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健全推动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深入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聚焦“产业兴城、工业强市”,加快打造“444” 产业发展格局,牢牢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中部崛起战略机遇,以“融入长三角、高铁全覆盖”为契机,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巩固提升制造业在全县经济中的支撑地位和带动作用。

  主要目标:

  一一到2022 年,制造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例保持在30%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保持全市前列。

  ——到2025年,全县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2%以上,R&D经费支出每年增长10%以上。有研发活动企业突破30%, 力争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0%。

  ——制造业劳动生产率、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产品质量优良率稳步提升,能耗成本、核心技术对外依存度稳步下降,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水平持续提高,培育一批工业龙头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形成若干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全国范围具有影响力的新兴产业集群和先进制造业集群,构建主体高效协同、要素顺畅流动、资源优化配置的创新型现代产业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工程。

  1.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体系。落实国家、省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构筑产业体系新支柱政策,更加重视发展实体经济,着力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完善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创新体系。支持上下游企业加强产业协同和技术合作攻关,建设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优势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构建产学研用密切合作的行业共性技术平台,提高共性技术供给能力,增强产业链韧性,提升产业链水平,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建设,到2021年,全县5G网络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加快引进培育人工智能领军企业和重大项目,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培育省级信息消费创新产品、首版次软件产品。鼓励企业开通高速宽带专线服务,支持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内外网改造。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持续实施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行动,构建“高、新、基”全产业链项目体系,超前布局生物制造等未来型产业。在智能机器人、智能汽车、新材料、制造业智能化、重大技术装备等重点领域,积极组织申报关键技术、产业化专项。立足现有制造业基础,引导资源向新能源、节能环保、智能制造等优势产业、优势产品集聚,加快研发新技术、生产新产品、延长产业链,推动企业产业链实现从低端环节向中高端环节的攀升。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核心领域,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双创”提升工程。落实“创业江淮”行动计划,加快重点产业领域众创空间建设,促进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主营业务方向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众创空间,构建创业与创新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新模式。依托工业园区、大型企业、科研院所、互联网平台等,发展壮大一批“双创”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建立创业服务云平台。优化创新创业竞赛平台,常态化开展创新创业大赛系列活动。(县发展改革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工程。

  5.全面建设制造强县。制定落实制造强县建设工业“十四五”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规划,优化制造强县建设对乡镇和工业园区考核评价指标,建立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争创制造业发展纳入“13581”龙头企业库备案;培育更多企业进入全市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落实国家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积极培育工业APP,推动企业上云、用云,全面深化研发、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环节的数字化应用,培育数据驱动企业,鼓励企业以数字化转型加快组织变革和业务创新,积极争取省和市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投资政策支持,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培育和引进国内外数字化知名企业,推广国际先进的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升级。(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传统产业链水平。加快传统制造业延链补链强链。持续推动技术改造专项行动,指导企业节能环保改造,出台资金支持政策鼓励企业积极申报节能环保“五个一百”、绿色制造等节能环保类称号,加快推进传统产业向智能、绿色、服务型方向升级,夯实制造业基础能力。着力推动秸秆五化利用,依托阜南县中益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联美食用菌科技有限公司、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等秸秆利用企业,着力推动秸秆五化利用,明确秸秆利用主导方式,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降低违规焚烧的可能性及危害性。(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产业布局优化工程。

  8.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落实国家和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各项措施。着力打造四大产业集群,壮大四大特色产业,培育四大高成长性产业,积极构建“444"产业发展格局。大力推进“三重一创”建设,深入推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按照全省"4+2"新兴产业布局,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现代家电、新材料、节能环保、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文化旅游十大新兴产业,充分发挥现有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产业集聚区作用,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市场活力,采用市场化方式促进产业集聚,完善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县发展改革委、县经信局、县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快承接产业转移。加快承接产业转移。深度融入长三角产业分工协作体系,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落实《阜阳市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落实与松江区新浜镇战略合作协议议定事项。强化与沪苏浙装备制造产业协作链合作,如强中高端装备重大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发展交通设备、工业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系统、无人机、农机装备、机电设备、智能家居家电等装备制造业,推动产业向智能化高端化迈进。(县发展改革委负责)

  10.推动园区创新升级。加强创新型智慧园区建设,强化特色产业和龙头企业培育。高质量共建合作园区,精准对接长三角中心区开展园区合作共建,探索建立跨区域产业转移、园区合作的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推动阜南县开展创新型县建设。(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局、县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制造业基地建设。全面落实推进重大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落实高质量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实施意见,丰富支持“三重一创”建设政策,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协同创新、竞争发展机制, 不断壮大产业集群。(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质量品牌建设工程。

  12.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开展质量强县示范县创建,积极争创质量强县示范县,申报安徽省柳木产品质量提升示范区,抓好黄岗柳木产品的质量提升。树立质量标杆示范企业,宣传一批有影响力的“阜南标准”“阜南品牌”,争创市政府质量奖和提名奖获2家,每年新入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1-2家,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工作机制。(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13.推动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继续开展制造业质量标准提升行动和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创建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立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基础、地方标准为补充、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为支撑的先进制造业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和社会团体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严于国际标准、国际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依据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标准水平的国内标准等确定的对标技术方案开展对标,提升企业标准与国内外标准水平的一致性程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制定国际标准,依托阜阳市再生材料行业标准化领先优势,提高行业话语权。(县市场监管局)

  14.开展“标准化+先进制造”行动。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制定引导性行业标准,培育一批省级以上标准化示范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深入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争创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在重点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领域创建一批标准化示范企业。(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大力培育、推介阜南本土制造业品牌。组织参加世界制造业大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家具博览会等。聚焦制造业、进出口、柳编等行业发展前沿趋势、关键技术、实践成果,精准把握发展趋势,围绕长三角优势企业集群、领军企业发展、产业合作、融合发展、未来产业发展等领域,积极推介阜南县制造业创新发展成果,做好长三角产业承接转移,促成和签约一批高质量合作项目,促进高层次、高质量、高频率开展合作交流。实施产业精品提升行动,加快推动、引导阜南产业特色品牌建设,打造一批名优制造业品牌,积极参与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县商务粮食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政策扶持。建立完善政府对企业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项目的奖补政策,对有助于优势产业培育、社会进步的技术标准,在科技计划专项项目(课题)上给予优先支持。对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示范区、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比照经济开发区,享受出口贸易便利的优惠政策。(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科技创新攻关工程。

  17,加大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力度。聚焦高技术产业供应链领域,积极突破高精尖领域创新技术,围绕核心技术研发和高精尖科技成果转化,争取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支持。积极对接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围绕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绿色建筑建材、绿色食品等支柱产业和现代农业、商贸服务、文化旅游、纺织服装等特色产业以及数字经济、楼宇经济、生命健康、前沿新材料等高成长性产业领域的科技进步,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突出需求和应用导向,实施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解决制造业技术难题,促进技术成果应用、推广。加大科技投入,发挥财政资金在科技投入方面的基础和引导作用,强化财政资源配置导向,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确保做到“三个只增不减”。 (县科技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强力推动核心技术攻关。鼓励县内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对科技成果开展工程化研发。聚焦制造业领域,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采取择优定向委托、招标揭榜等方式组织攻关。围绕重点和特色产业,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组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及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示范推广应用。组织实施省重大科技专项和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 (县科技局负责)

  19.鼓励招标单位依规采购创新产品。按照市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对首台套产品、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本软件投标不提出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不超过项目实际需要或套用特定产品设置评价标准、技术参数等,发布招标文件负面清单,将违规设置评价标准、技术参数等纳入负面清单内容,加强监督管理并将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纳入失信黑名单。落实国家幼稚产业(产品)综合扶持政策,按照市首台套产品、首批次原料、首版次软件支持政策,依法依规在政府采购、保费补贴等方面制定操作细则。 (县公管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市场主体培育工程。

  20.全力培育工业龙头企业。深入实施工业企业“13581”龙头培育工程,集中优势资源,提供精准服务,加快培育壮大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工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全县工业经济综合实力。培育一批高成长性企业、行业小巨人企业,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培育范围内企业全面落实兑现奖励政策,优先保障企业需求。全力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工业重点项目提升行动。(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持续落实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30条”、科技型初创企业“20条”,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40条”。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行动,培育壮大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示范标杆企业、产业创新联盟,扶持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议定的企业,按规定进行奖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发展“专精特新”企业。落实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政策,引导企业聚焦主业实业,把握专业定位,发挥优势专长,专心细分市场,专注核心业务,持续培育省级和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支持企业牵头攻克关键共性、前沿引领、颠覆性技术并转化创造价值,推动制造业会新能力提升。(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创新体系支撑工程。

  23.加快创新平台建设。依托“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省”主平台,在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培育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争取“一室一中心”实现零的突破,促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融通发展,不断提升协同创新能力。建立由创新型领军企业牵头,联合行业上下游企业、金融机构、高校、科研院所,探索激发创新活力的新机制,争创一批分行业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围绕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等领域创新发展的重大共性需求,积极申报一批省、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高质量推进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设计中心、制造业中心等创新平台梯次培育,提升科技创新平台综合能力,吸引省内外一流科研院所合作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培育壮大一批工业设计、检测检验等生产性服务业制造企业。(县科技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强化“政产学研用金”科技成果转化“六位一体”深度融合机制,实现从点的突破向系统提升转变。加强产学研合作,每年遴选并立项支持一批创新度高、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支持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的科技成果进行登记。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进行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和技术转移机构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等寻找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对寻找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并产生效益的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开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大力培育高质量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县科技局、县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模式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形成以制造能力共享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服务能力共享为支撑的协同发展格局。依托5G技术逐渐成熟,推动工业企业智能化水平更上新台阶,推行ERP等管理系统使用,鼓励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打造智能型工厂,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及政策补助。(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

  (八)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深化工程。

  26.强化科技成果产权激励。激发高校院所创新动能,推动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等改革措施落地实施。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加强科技成果产权对科研人员的长期激励,探索对科研人员实施股权、期权和分红激励,加大在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股权、岗位分红权等方面的激励力度,提高科研机构和人员积极性。(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7.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构建更加完善的科研体系,形成跨区域、跨行业的研发和服务网络。支持以产业技术研发为核心功能,兼具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二次开发、技术转移转化、企业孵化育成、产业投融资、科技服务等功能的独立法人新型研发机构,对经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奖励。尊重新型研发机构人事管理的自主权和灵活性,鼓励对研究人员实行聘用制,实行个性化合同管理制度。支持新型研发机构自主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建立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模式。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到新型研发机构兼职开展技术研发和服务。探索建立政府支持、多元化投资、市场运作、灵活高效的新型事业单位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支持事业单位按规定设置创新岗位、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县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8.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创新。联合沪苏浙等共同推动长三角全域全面创新改革,探索技术联合攻关、成果协作转化、产业协调发展、要素共享流动的新机制新模式。研究建立研发失败、成果转化容错和保护机制。积极参与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搭建创新研发、资源共享和成果转化平台,共建共享金融中心、文化创意中心、教育科技中心、人才中心。探索与沪苏浙在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等重大领域开展合作研究和攻关,抢占产业技术制高点,推动科技成果在阜南产业化。 (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融合产业创新发展工程。

  30.推动落实国家深化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任务。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省工业基础军民一体化工程、国防科技工业强基工程,推动我县企业深度融合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体系。科学界定产业政策作用边界,推进产业政策向普惠化、功能性转变。统筹县级综合性产业政策和专项产业政策,根据产业发展实际不断丰富优化完善。用好用活用足制造业发展精准支持政策,配套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形成政策集成效应,统筹制造业规划编制工作,对市场竞争充分、不涉及“两高”行业重大生产力布局、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以及国家安全的领域,原则上不再编制发展规划或行动方案。对不涉及政府资金安排、事中事后监管和执法检查等可操作事项的,原则上不再制定政策性文件。在发展规划中研究设置制造业比例下限目标。全面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发挥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作用,畅通企业对妨碍同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投诉维权渠道,认真审查处理企业投诉。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审查责任,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县发展改革委、县科技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财税投资。落实好深化增值税改革各项措施,协助制造业企业用足用好税收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落实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下调后的税率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企业,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新标准,享受较低征收率计税优惠的同时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实行加计扣除政策;扩大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范围。深化落实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条例。积极争取省“三重一创”、制造强省、科技强省等省级财政支持政策、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等市级财政支持政策,健全并落实县级财政支持政策,研究制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包”。创新完善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方式,逐步向奖励性后补助、股权投入等多种方式转变。健全财政创新投入稳增长机制,综合运用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推动创新驱动、“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等政策实施,对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使用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高技术装备应用率显著提高且符合政策条件的规上工业企业和关键技术攻关实现产业化的项目按规定进行奖补。完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创新产品应用,在不涉及产业安全、关键核心技术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一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加大对事关国家安全和战略、需集中力量长期投入战略性项目的支持力度。(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金融服务。引导制造业企业积极对接资本市场,推动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首发上市融资、发债融资以及到“新三板”和省区城性股权市场科技创新专板挂牌发展,支持已上市公司和挂牌企业实施再融资。有效发挥金融支撑作用,引导资金流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增环节和传统优势产业关键环节,推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率先突破。鼓励加大民间投资,引导民间投资投向产业链长、增长前景好的制造业领域。完善银企对接机制,围绕“一个平台、三项机制”,多形式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建立企业金融顾问制度,协助解决企业融资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县金融办、县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要素保障。完善用地计划跟着项目走机制,保证优先发展的制造业项目用地。制定制造业领域低效土地处量标准及实施细则,探索混合用地,实行土地利用计划精细化管理。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充分考虑并统筹保障工业、交通物流和居住用地指标。积极申报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建设一批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区域性、行业性、共享型实训基地。支持职业院校通过场地、设备租赁等方式与企业共建生产型实训基地,探索“厂中校、校中厂”的办学模式。加快技工强县建设,持续推进产教融合、工学一体、校企合作,贯通技能人才发展渠道,支持技工院校围绕本地企业用人需求和产业发展趋势,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发挥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作用,鼓励技工院校向社会开放实训设施设备资源,承担更多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支持企业与院校共同培养新型学徒。(县委组织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制造业营商环境。落实制造业、柳编产业等领域服务出口政策,推进制造业全面开放。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保护企业自主经营权。支持非公资本参与制造业国家企业改制重组,鼓励发展非公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双联”活动,全面落实政企联系包保机制,畅通企业问题受理渠道,健全交办督办、平台办理、联动推进、回访核实等制度,建立企业问题受理办理台账,确保企业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县商务粮食局、县司法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直各国有企业主管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切实把推动制造业发展摆上突出位置,强化协同配合,全面深入推进,充分发挥各领域政策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压实责任,明确时限,加快推动落实。相关重要规划、政策、工程和工作安排、工作进度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

下一条:关于印发阜南县重点产业招商引资促进政策的通知
与我们联系
  • 联系电话:+86-0512-53660867
  • 传  真:+86-0512-53660867
  • 邮  箱:info@investchn.com
Copyright © 2015-2025 InvestCH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投促中国